目前,半掛牽引車、危險品運輸車已經實施,此次主要涉及其他所有總質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貨車和專項作業(yè)車。
對于《公告》內車輛產品整改要求已上《公告》車輛產品應在2014年9月1日前完成整改。
國三柴油車產品應通過“整改系統(tǒng)”進行整改,其他產品通過變更擴展進行整改。逾期仍不符合GB7258-2012標準要求的產品,將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:
1、對國三柴油載貨類(N類)產品,自2014年9月1日起,停止其上傳產品合格證信息,并于2014年12月31日撤銷其產品《公告》;
2、對國三柴油客車類(M類)產品,自2014年9月1日起,撤銷其產品《公告》,不再允許生產銷售;
3、對國三柴油車以外的其他產品,自2014年9月1日起,暫停其產品《公告》。